近日,“白象多半袋方便面的多半是商标”话题冲上热搜。在白象“多半袋面”包装上,“大分量,倍满足”推广语用大字显示,十分显眼,而“‘多半’为注册商标”的说明却缩在一角。
此前,“千禾0”“德子土”“壹号土”等商标都曾引发争议。我国商标法明确规定,带有欺骗性,容易使公众对商品的质量等特点或者产地产生误认的标志不得作为商标使用。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也明确提出,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
该方便面把“多半”大字商标与“大分量,倍满足”宣传语,一起印在包装显眼处,对商品的分量或数量有无明显的误导作用?
该案例反映了一些企业的商标策略与消费者权益保护的冲突。企业虽利用了商标注册的合法空间,但组合使用方式游走于“灰色地带”。近日,国家卫生健康委、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食品安全新国标中,明确要求禁用“零添加”等容易产生消费误导的用语,就是在规范行业乱象,防止商家“钻空子”。
商标是商誉的凝结,而不是“套路”消费者的工具。企业制胜之道,在于守法经营,守正创新,尊重消费者。忽悠消费者,迟早会失去消费者信任,最终被市场抛弃。(文案:冯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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